胡文明委员代表社法组的发言
——关于加强我县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随着我县“三港三城”开发的强势推进,我县经济在不断地增长,我县外来人口(现住地与其常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人员的总称)急剧增多。应该说,大批劳务人员输入,对缓解我县的劳力需求矛盾,促进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我县在这一块工作管理相对滞后,外来人口的涌入也给我县的交通、卫生、计划生育、治安等方面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直接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切实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是我县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基本情况
1、外来人口总量逐年递增。2004年我县外来人口登记数为2.9余万人,2005年登记数为3.2万人,2006年登记数为4.6万人, 2007年登记数为5.7万人。数据显示我县外来人口总量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
2、外来人口文化水平较低。从登记情况看,我县外来人口中90%来自农村,80%是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
3、外来人口以经济活动为主,主要有四种情况:一是以人才引进为主,他们有较高的学历,思想、工作、生活比较稳定;二是以打工为主,他们居住相对集中,主要是分布在工厂企业;三是自由职业者,他们以小商小贩为主;四是“三无”人员,他们居无定所,素质相对较差,对社会危害较大。
4、外来人口滞留时间长短不一。从2007年登记的暂住人口来看,暂住半年至1年的占36.17%,一年以上占56.5%。
5、外来人口违法犯罪比例高。近几年来,外来人员违法犯罪几乎占查获违法犯罪总人数的30%以上。2004年,我县刑事作案人员450人,外来人员117人,占26%;2005年,我县刑事作案人员499人,外来人员175人,占35.07%;2006年,我县刑事作案人员665人,外来人员263人,占39.55%。2007年,我县刑事作案人员645人,外来人员315人,占48.84%。从以上数据得出,我县外来人口的犯罪率在逐年递增,形势十分严峻。
二、问题和困难
1、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目前,县、乡镇二级均无专门的外来人口工作管理与服务工作机构,也没有单独的外来人口管理队伍,而负责各线工作的业务部门事实上已呈超负荷工作状态,难以承担起外来人口工作管理与服务的重任。各部门所成立的一些相应机构也很不统一,工作人员均为借用或聘用的临时人员,其专业素质、管理服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尤其是无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工作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2、综合治理机制尚未完善。由于外来人口的特殊性,其工作管理与服务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与互动。我县至今还没有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对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不明确。在外来人口现居住地落实规范化管理与服务措施方面,没有明确管理机构和牵头部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存在着“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和“挂名不出兵,出人不出力”等现象,难以形成合力,更难形成综合治理与联合执法的局面。
3、现居住地管理与服务能力较弱。一是专项经费未落实,未建立财政专款保障制度,使外来人口工作在宣传、管理、服务等方面难以正常开展。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随着我县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县城人口与日俱增,现有的县城基础设施明显不堪重负,为外来人口提供就业、居住等服务项目缺乏,其生活区域内没有固定的服务场所,难以满足广大外来人口的实际需求。
4、现行管理制度落后。外来人口管理制度上的失效,造成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