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长的环境氛围。与此同时,把性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文化和专业知识的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同步进行,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对不良习气的认识。
3、构建青少年文化需求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内各公共文化设施的教育作用,如:积极拓展完善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文化设施建设,加大建设投入,并以此为依托开展活动,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根据青少年特点搞好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的陈列设计,突出专业性、知识性、趣味性和观赏性;县内各类图书馆和阅览室针对青少年提供定向服务,满足青少年的阅读需求;亭旁起义纪念碑、纪念馆、南山革命烈士陵园等教育阵地免费向青少年开放,引导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4、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体系。一是学校要切实转变办学教学观念,重视和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工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帮助未成年人就业创业,避免未成年人闲散在社会。全面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与司法机关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法制夏令营”、“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强化未成年人法制意识。二是积极改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中小学要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通过老师与家长的交流互动,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优势互补。关工委、团委、妇联等单位要创新性地办好家长学校、开展群众性家庭教育活动等,纠正家庭教育误区,传播家庭教育经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家庭教育的宣传,运用各种阵地宣传家庭教育知识,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三是加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团县委要牵头帮助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问题学生档案,建立心理辅导室,设立服务热线或网站,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
5、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体系。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督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单位和组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时列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平安乡镇”、“平安校园”、“中小学生行为规范教育示范学校”等活动的考核内容,由综治机构将考核结果转送上述单位的考评部门,按照一定分值列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