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县政协各次全体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征集、审查委员提案,立案后确定承办单位并交办。 3、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根据需要组织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座谈,组织委员实地考察,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 4、总结交流提案工作经验,组织评选先进,推进提案工作。 5、负责向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每届期满作出提案工作总结。 主 任:杨胜利 副主任:卢绍报、徐世钊(兼) 委 员:叶信瑜、任芳(女)、刘杭华、陈卫国、 吴善巧、黄都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