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协办〔2017〕24号
关于印发《三门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县政协各委员工作室(站):
《三门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协九届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政协三门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三门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工作考核办法
(2017年11月14日政协第九届三门县委员会第九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协委员工作室(站)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工作室(站)的作用,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政协章程》及《三门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管理办法》、《三门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工作职责》、《三门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协秘书长任组长,各委、办、室为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协委员工委。
二、考评内容
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的工作按照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考评,总分为100分,并设置加分项目。
1.有计划、有总结(20分)
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要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县政协委员工委。
2.有阵地(10分)
设立活动场所。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要上墙;政协知识(政协性质、职能、作用、任务等)的宣传要有栏目;社情民意的接收、登记、处理、反馈要有记录。
3.有活动(20分)
(1)每年至少召开或参与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或基层协商会议(5分);
(2)每年要参与两次以上社情民意的调研、视察活动,并做好相关记录(10分);
(3)积极参加县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完成县政协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4.有成果、有落实(50分)
(1)每年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4条(10分);
(2)每年撰写并立案的政协提案不少于5件(10分);
(3)每年报送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10分);
(4)每年在三门政协网站、三门政协公众号上发布动态工作信息(含图片)不少于12条(10分);
(5)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委员工作室(站)的办理意见及结果(10分)。
5.加分项目
(1)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及相关动态信息被县政协采用的每条加1分,被市政协或市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加3分,被省政协或省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加5分,被全国政协或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加10分;
(2)提案被县政协评为年度优秀提案或重点提案的每件加5分;
(3)调研文章被县政协评为优秀调研报告的每篇加8分;
(4)工作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县级领导批示的加10分、市级领导批示的加20分,受到市政协表彰加20分、省政协表彰加30分。
三、考评办法
1.年终由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考评;
2.考评结果汇总后提交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四、奖惩措施
1.考核基准分为60分,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的每分奖励100元;
2.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并位列前3名的,授予“优秀委员工作室(站)”称号,由县政协发文在每年全体会议上通报表彰;
3.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对委员工作室(站)的领衔委员进行约谈,并建议县政协主席会议进行调整。
五、施行
本办法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附则
本办法由县政协委员工委负责解释。
抄送:市政协办、市政协委员工委,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县政协各专委会,县政协委员。
政协三门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
三政协办〔2017〕24号 关于印发《三门县政协委员工作室(站)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