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收集、登记、整理社情民意。
二、不定期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定期召开相关基层协商会议,进行对口协商。
三、对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以提案、信息、调研报告等形式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对社情民意采纳和落实情况,要通过当面解答、书面答复、电话回复等方式,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五、根据政协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政协委员权利和义务,切实维护政协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