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居民居住方式小区化的逐步推行,我县所有新建住宅小区都已实行了物业管理。而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纠纷日渐成为群众投诉的焦点,正逐步扩大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也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 我县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功能与目标倒置。物业公司本应是为业主服务的机构,但现在很多物业公司把自己当成小区的管理者而不是服务者。特别是那些由开发商指定的物管公司,拥有单方面的收费定价权、事务决定权,操作不透明,凌驾于业主之上。 二、物业公司市场化程度不高,且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服务质量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收费标准不公开,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质量差。同时,保安管理责任心不强或流动性大,难以管理。以县内某小区为例,小区内停车难现象存在以久,导致乱停车严重,影响道路通行,业主向物业公司多次反映均无改进,以至出现多位业主的私家车轮胎多次被人为故意割破,业主向物业公司问责,而物业公司则推卸责任,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三、业主委员会作用较弱,无法行使主人翁权利。尽管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已经出台,但由于小区业主自身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不强烈,业主不能结成合法有力的维权实体,很多合法权益难以维护。 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 1、明确基层政府职责,完善社区物业管理体制。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及时指导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要增加物业管理的职能,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关系,介入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指导业主行使自治的权力;社区居委会要组织、指导业主大会选举业委会,协助业主推荐候选人,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按规则议事决策,指导和协助业主依法维权,化解矛盾。 2、积极引导,不断规范物管企业的服务行为。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合同提供服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业整体业务素质;加强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建设,并在资质评定、物业招投标中充分考虑企业的诚信程度。 3、加强监管,培育、健全物业管理市场。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自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退出机制。鼓励支持企业之间的优化组合,培育规模优势企业;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及时纠正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