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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提案 

更新日期:2008-05-28   浏览量:1574
 
提 案 者:陈颖男
主办单位:县府办
提案内容:

    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试点工作开始到现在,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试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反映了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未完全解决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制度本身要鼓励的是“小病不出社区”,可落后的乡镇卫生院却不能满足农民们就医的心理预期,因此政府要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包括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的支持。
    二、许多农民存在这样一种心理:今年参保了,却没有因为生病得到补偿,所以所交的参保金等于捐献给了政府,来年便不再参保。这样的心理大大影响了参保率。针对这样的情况,可建立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又没有发生医药费用的人员进行累计积分,提高封顶线或报销比例,激励农民参保。
    三、制度本身要求农民以户为单位参保,可农户家庭中有学生有外出打工者,在校学生已经参加了商业保险,这样便造成了重复保险,而外出打工者必须在打工地的指定医院才能报销,而且门槛比较高,能否考虑免除已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的新农合保险份额和外出打工农民的份额。
    四、新农合把保障目标定位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因为在农村中人们患有大多数病是常见病和多发病,并且许多人正是因为小病不治而“抗”成大病的,所以对大病的干预远不如对小病的干预来的实惠。而且,以大病为主的保障目标很可能带来“小病大医”的风险,在我县,就有本可以不住院治疗却接受住院治疗的例子。从这点出发,应该设立不同的资金标准,适当提高保大的资费比重,降低保小的资费比重,让农民有保大与保小的自主权和侧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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