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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饮食摊点卫生特别是劣质塑料袋包装食品严加整治规范 

更新日期:2008-05-28   浏览量:1574
 
提 案 者:章三亚
主办单位:县药监局
提案内容:

    现在无论县城还是乡镇,饮食店摊到处都是,这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是也隐藏不少隐患,令人担忧。我们常到饮食摊点用早餐,总能看到正在营业中的店摊内,地面上脏乱不堪,满地是乱扔的餐巾纸,而有的顾客想把废纸扔进该扔的地方,可在店内硬是找不到垃圾桶;还有店主一双手边制作食品,边收钱找钱的现象比比皆是;更为严重的是用有毒的劣质塑料袋给顾客包装熟食品的情况十分普遍,其危害就更大。可以说,饮食店摊也是城市的一个窗口,这些情况不仅有损城市的卫生文明形象,更严重影响市民的身体健康。尽管去年我县也进行了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整治,但这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市民对此反映很大。
    特别要强调的是,据专业部门介绍,市场上被普遍使用的塑料袋,其主要成分是聚氯乙烯,由于聚氯乙烯的性能差,加工成薄膜时,必须加入大量的增塑剂和稳定剂,而添加的多为有毒有害,当熟食品的温度超过50度,或盛装含油类、酸类、酒精类食品时,塑料袋就会产生聚二苯、聚三苯、铅等致癌致畸物质,而且很快融入食品中,对人体危害很大,甚至其害处大于餐具不消毒。
    针对这一情况,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国家质检局已于2005年启动食品用塑料包装措施,实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和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机制。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强制实施,规定凡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加贴QS标志,并标注食品用标识。但是,从执行情况来看,还是没有什么改变。经调查了解,目前,路边的大排挡、早餐店、小吃店照样用着劣质食品塑料袋。
    为了给我们城市创造卫生整洁的环境,更为了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建议:卫生等有关部门切实加大对饮食摊点卫生的检查监管力度,辅以行之有效的措施,对饮食店摊的环境卫生及人员操作加以严格规范,比如,食品制作人员和收款人员必须分开设置,特别是对劣质塑料袋的使用要加以禁止,要求使用“食品专用”包装袋。就此,对所有的早餐店、点心店、排挡进行全面整治规范,并作不定期抽查,以尽早使劣质食品塑料袋在县城乃至乡镇饮食摊点绝迹。并且针对消费者尤其是农村消费者对劣质食品塑料袋危害严重性缺乏了解和认识,有关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引导,让更多的消费者对使劣质食品塑料袋使用坚决说“不”。与此同时,公布举报奖罚措施和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监管。关键还是常抓不懈,将措施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给广大市民构建一个安全卫生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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