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人: 王卫明 附 议 人: 章翔等6人 承办单位: 县 府 办 提案内容: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推进“质量兴市、建设‘品牌大市’的战略”,是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对提升当地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品牌战略,进一步推动和鼓励三门企业树品牌创名牌,扩大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企业产品占有率,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质量兴县工作有序稳步推进,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意见的通知》(台政发〔2004〕54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台州市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企业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03〕77号)等文件精神,建议县政府尽早出台方案,对获得名牌产品的工业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一、表彰奖励对象:三门县范围内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浙江名牌(浙江著名商标)、台州名牌称号的所有工业企业。 二、表彰奖励办法: (一)县政府发文给予通报表彰。 (二)在每年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安排议程专题授牌表彰。 (三)利用电视、广播等舆论工具、开避专栏对获牌企业进行宣传推介。 (四)县政府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每年获名牌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发放。具体如下:给予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80万元;给予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企业30万元;给予获得浙江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浙江著名商标)15万元;给予获得台州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3万元。 (五)加大对名牌企业的培育力度,提高企业家创牌意识和创牌积极性,及时帮助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力度,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提高经济效益,为三门两个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办理情况: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中国民营经济创新示范我建设的有效途径,对提升当地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一直以来,县政府对企业创商标品牌非常重视,要求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早注册、多注册,培育自主的品牌商标。并积极引导企业掌握和运用商标法律知识的能力,培育自主品牌商标。今年来还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研并拟定了《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讨论稿,相信该实施意见出台后,一定能更好的指导企业创商标品牌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