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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4号 切实履行职责 防止艾滋病疫情在我县漫延 

更新日期:2007-09-04   浏览量:3114
 
                                                                   提 案 人: 徐继明
                                                                   承办单位: 县府办
    提案内容:2007年1月,我县又新发现艾滋病病人及HIV感染者各1例,至此全县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累计增至16例。全县艾滋病每年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02年2例,2005年4例,2006年7例,2007年1月2例。病例中本地户籍99例,外地嫁入媳妇6例,外地户籍1例;经输血感染1例。经不洁性生活感染5例,经夫妻性生活感染7例,经母婴传播感染1例,感染途径不详2例。
    一、当前造成我县艾滋病疫情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1、艾滋病防治宣传力度不够。全县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工作,几年来基本上都是卫生部门在唱独脚戏,重点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除计生部门外,基本上都未参与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工作。对16例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表明,感染者对艾滋病预防知识知之甚少。
    2、高危人群强制干制措施难以落实。浙江省138号政府令《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中明确规定将艾滋病检测列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常规体检项目,当前我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地下色情服务暗流涌动,由于未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导致常规体检工作难以落实,实际执行时困难重重。
    外来媳妇已成为我县艾滋病传播的高危人群。县疾病中心原定2006年对来自艾滋病高发地区的外来媳妇开展艾滋病自愿检测工作,实践证明开展这项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3、社会歧视,加快疫情漫延。由于社会宣传、保障等措施不能很好落实,现在已有不少感染者由于透露了自己的病情正在受到各种歧视,正常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患者普遍对今后的生活缺乏信心。由于这种害怕周围人群知道自己感染上艾滋病后受到歧视,许多患者不愿透露自己的病情,甚至于不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上门随访。这将导致感染者隐瞒或不愿去检测确认自己是否感染了艾滋病毒,使周围人群无法做到有效预防,从而引起艾滋病疫情的漫延。
    4、婚前及孕期监测缺位,引发夫妻间和母婴传播。在16例患者中,有7例是经夫妻正常性生活感染,如果在结婚前做个艾滋病检测,可能就有7个人不会感染上艾滋病毒。在孕妇在正常保健检测项目中没有艾滋病项目,导致艾滋病感染的孕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产,从而感染了婴儿。在16例患者,有1例幼儿是经母婴传播感染,还有1例是在产后得知产妇为艾滋病感染者。
    二、建议
    1、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责成全县各重点传染病防治相关单位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利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能优势,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性病健康宣传教育列入正常的工作范围。
    2、制订出台社会保障措施,将艾滋病病人及家庭纳入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制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规定,明确规定将美容美发、桑拿中心等公共场所所有人员纳入体检范围,做到持证上岗。
    4、将卫生部门艾滋病防治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卫生部《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中有明确要求),确保防治经费到位,以保障自愿咨询免费检测等工作的开展。
    5、由县政府提供专项资金,组织相关单位对来自艾滋病高发地区的外来媳妇开展艾滋病检测筛查(通过大力宣传,做到自愿检测)。
    6、将婚前艾滋病检测项目列为政府免费服务项目。
    7、将艾滋病检测项目列入孕妇保健必检项目。
    8、公安部门在加强打击非法色情行为的同时,开展可疑高危人群艾滋病送检工作。
    办理情况: 艾滋病是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传染病,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县的艾滋病感染者逐年增加,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已刻不容缓。今后,将通过以下几项措施,着重抓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责成卫生部门结合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画板展览、讲座、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公众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团委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文化、广电等部门定期播放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和健康教育宣传短片,加强公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的宣传;工商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宾馆、歌舞娱乐等场所服务人员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长效帮扶工作机制。通过妇联、民政、慈善总会等组织,积极创造条件,关心、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在全县形成一个由政府和社会主导、互为补充的帮扶网络,营造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家庭和支持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努力减少社会岐视。
    三是加大对重点人群实施干预措施的力度。明确各部门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合作,督促全县范围内所有的宾馆、旅店、歌舞厅、桑拿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规范放置预防艾滋病工具(安全套)和宣传资料,对有关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每年开展包括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在内的健康体检。
    四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对各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按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方案的规定,对孕产妇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和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产前指导、阻断、治疗等服务。
    五是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投入,统筹安排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以保证艾滋病防治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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