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提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建议县里为返乡大学生搭建平台,并把它建设成为对外窗口,以引导、集聚返乡大学生创业、就业。
分析:据2006年到2010年三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表显示,从2006年到2010年大概有54%的三门生源高校毕业生回到三门,共计5045人,除少数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外,大多数自谋职业,这个群体非常大。近几年,我县对此项工作也逐渐重视,分别于2010、2011年建成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和大学生创业互助社,得到市,省的好评和大学生创业者的支持和拥护。
通过两项工作吸引了部分三门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但得不到政府实质性的政策优惠,互助社的交流与合作没有专项资金,很难快速发展,加上孵化园15个项目已完全不能满足180名互助社成员的创业需求,且这些项目于今年到期,需要扩大或者新的场所。
为此建议:1、请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重视大学生创业工作,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此项工作,有力整合各部门资源,切实推进大学生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的职能作用。2、希望劳动人事局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并拨专款。3、建议把西区茶楼9号公馆作为大学生创业园区。4、通过媒体宣传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就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对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2009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政发[2009]54号),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财政等部门下发《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通知》(三人劳社[2009]38号),为我县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 二年多来,我局作为一个主要职能部门,开拓进取,求实工作,狠抓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 一、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凡到企业就业,今后如考录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二、我们要求企业在用人观念、提高待遇上有所突破,从培训和储备人才角度考虑,降低门槛,放宽标准,多招用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凡招用我县生源毕业生,服务满一年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岗位补贴。 三、建立完善大学毕业生见习制度。应届毕业生是大学生就业的一个薄弱环节,往往因为缺乏工作经验被企业拒之门外。我们鼓励企业招用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企业见习,凡招用见习生的企业可按人数享受每人每月我县最低工资标准50%的补助。目前,我县已有近10家企业确定为见习基地,推荐招用应届大学毕业生见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成立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这也是台州市首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通过示范作用推动我县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力度,协助落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申报、场租补贴、小额贷款贴息等各项优惠政策。 六、在政策层面上,县政府三政发[2009]54号、三人劳社[2009]38号文件,在扶持大学生创业与上级文件相比有很大的突破。如省、市文件规定仅给高校毕业二年内的毕业生给予免场租、小额贷款贴息等等,我们将各项优惠政策放大到五年。 提案所言,建议把西区茶楼9号公馆作为大学生创业园区。的确,我们也在考虑这个问题,将创建规模更大的大学生创业园区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提上议事日程。前些时间,我们走访了解多处闲置空房,寻找更为适合的场所,以促进回乡大学生创业就业。 促进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也需要社会多方力量共同支持。今后,我们将会立足本职,做好协调、服务等相关工作,出台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大学毕业生创业以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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