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全国都要充分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加强社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使所有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几乎让所有人措手不及,也让更多人认识到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作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在整合资源、公共服务、联系群众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三门县社区建设工作现状及差距
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中央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台州市在2019年对全市9个县(市、区)进行考核,首次将城市社区建设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目前,我县城区三个街道共有社区8个,其中海游街道7个。2004年原海游镇撤销光明、石羊、南山、龙山、水上亭、桥南等6个居委会,新设立蟠龙、平安、龙山、石羊、广润等5个社区,2013年海游街道再新增设设立了上叶社区和心湖社区,7个社区共管理人口近10万。沙柳街道在2017年设立清溪社区,后因行政村规模调整、社区专项规划修订等原因一直未正常运行。海润街道尚未设立社区。
与台州其他县(市、区)相比,我县虽然在城市社区专项布点规划、省市实验区创建等创新工作上较为领先,但基础性工作基本处于全面落后的状态。2019年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社区建设指标得分和路桥并列第8,处于末位。从社区个数看,三门社区数为8个,而同属于北三县的仙居和天台的社区数量都为21个,与台州其它县(市、区)相比,更是远远不如,我县也是台州市2018年唯一没有开展村改社区工作的县。从专职社工人数看,除我县尚在筹划外,其它县(市、区)都已经启动了专职社工招聘工作,且全部达到省市规定的每个社区6-12人的要求,并按照要求落实待遇。从综合服务设施面积看,我县现有社区达到“已建社区600平方以上,新建社区1000平方以上”考核要求的,仅有蟠龙和石羊两个。达标率在全市处于末位。
二、我县社区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社区居委会传统的工作方式、落后的服务机制已经无法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难以适应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一)社区设置不合理。一是社区发展迟滞。自2013年我县行政区划调整至今,除了海游街道外,海润和沙柳尚无正常运转的社区,两个街道和乡镇无异,处于名不副实的尴尬境地。尤其是海润街道的滨海新城和工业园区两个区块,迫切需要设立社区为不断聚集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服务。二是社区规模过大。根据省市文件规定,新建城市社区原则上按 1500 户至 3000 户左右规模设置。而我县7个社区的常住人口基本在4000户以上,且辖区范围过大。如蟠龙社区,常住人口约18500人,管辖面积约1.8平方公里,而社区工作人员仅6人,造成工作开展“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村社交叉管理。城市社区与行政村为同级组织,属并列关系。一般来说在非农人口达到一定比例时,撤村建社区。而我县现有的社区都与数个行政村辖区相重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虽按“居管居民,村管村民”进行分工,但仍存在职能交叉,社区管村的怪象。
(二)社区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行政化严重。我县社区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社区实际上是街道派出的“工作片”,承担类似于“小乡镇”的职能,工作重心在治危拆违、环境整治、消防整治等行政事务上,难以有效发挥作为社区本职的自我治理、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二是居民参与意识淡薄。我县社区居民中除以“一老一小”为主的老干部、小区长、党员、居民代表、志愿者外,能够关注和参与社区建设的普通居民少。中青年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程度较低。由于缺乏训练和培养,社区居民的自主参与意识较为薄弱,存在不愿参与和敷衍等现象。三是社会组织作用有限。我县注册的社区服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数量也不多,为社区居民开展无偿和低偿的服务活动难以定期举行,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日益提高的需求。居民大事小情也只找政府,致使政府手臂越伸越长、责任越来越重。
(三)社区保障不到位。一是办公场地紧缺。除蟠龙、石羊外,我县其他5个社区办公及服务用房都达不到已建社区600平方米以上的规定要求。其中上叶社区没有办公服务用房,暂在海游街道办事处办公;心湖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仅80平方米,广润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仅140平方米。同时,我县社区普遍存在硬件设施滞后、功能设施不全、办公条件差等问题,影响社区功能的完善。二是社工力量薄弱。目前我县社区在岗工作人员约30人,平均到每个社区不到5人,不到对应常住人口数应配备人员数的一半。在岗人员有社工资质证书的仅3人,也远低于省市持证比例30%以上的要求。专职社工招聘的滞后也导致具备社区建设与治理知识经验的专业人才极度缺乏。三是经费保障不足。按照省市“每个社区5万元的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及每千户10万元社区工作经费”的要求,根据海游街道2.6万户居民和7个社区计算,社区经费每年应在295万元以上。而目前,我县社区尚无独立账户,资金使用采用“实报实销”的落后模式,用于社区党建和服务工作的经费远远达不到标准。资金投入的不足,使得“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较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县社区的建设。
三、加强社区建设工作建议
社区是承载城市居民活动和生活的主要空间,直接关乎居民的生活质量。建议县委县政府根据我县实际,从以下几方面加大社区建设支持力度。
(一)优化社区设置规划。县民政局在2019年牵头修订了《三门县城市社区专项布点规划》。建议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规划和省市文件要求对我县社区规划进行合理调整。一是新设城市社区。在海润街道的滨海新城和工业园区两个区块,新设城市社区。在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备上充分考虑两个区块服务单位以民营企业为主以及服务对象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实际情况。二是调优社区布点。结合人口、地域、环境等要素以及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以打造“10分钟服务圈”半径和“1500-3000户”人口为依据,以便于社区服务管理为原则,对海游街道7个社区规划进行调整,缩小社区规模,优化社区网格,将7个拆分为10-15个社区。三是启动村改社区工作。学习台州其他县(市、区)成功经验,对县城范围内村集体经济已完成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集体土地已基本征用完毕的行政村,如城中、城东、丹峰等村开展村改社区试点,并逐步推广,条件成熟一个改一个,通过几年努力,改变村居交叉的现状。
(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理顺体制,让社区本职回归。积极探索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加快社区职能转变,将社区工作重心转移到自治管理和社会服务上。一是理顺社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厘清社区居委会的权责边界,实现政府治理与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基层减负标准(事项)清单的通知》(三县委办发〔2019〕39号)要求,从源头上解决社区工作站负担不断加重问题,充分发挥居委会统筹协调作用,有效调动辖区社会力量和资源。二是激发居民参与积极性。加强对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各类活动的组织引导,提供各类活动的参与平台与相关资源,激发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以丰富的社区活动项目,拓展城市社区活动空间,提升社区居民的相互交往意愿和沟通欲望,打造和谐社区。促进居民在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完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自身价值。三是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优化培育环境,重点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加强对社区公益服务组织的培育引导,使其有效嵌入到社区治理体系当中。通过政府搭建平台,社会组织参与,实现社区服务项目化社会化运作,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社区要素保障。按照省市标准做好社区人财物各类要素的保障,才能确保社区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一是配强社工队伍。实施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必须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三年时间的社工招聘,达到省市规定的“每个社区原则上按 6 至 12 人标准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最低标准并落实社工待遇。加强社工培训,切实推动社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二是落实工作经费。按照台州市委“社区工作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10万元”和“不低于5万元标准,全面落实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规定逐步落实经费保障。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制度化保障机制建设,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并明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方式、程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有关责任。三是整合社区用房。将各社区范围内县级部门单位搬迁后留下的闲置用房,如县国土大楼一楼、人民路交通大楼、海游卫生服务中心等,安排一部分用作社区用房,同时将各小区物业用房进行整合,用作社区在本小区的服务点。出台文件明确规定新建小区必须配备一定面积社区用房,缓解社区办公用房紧缺问题。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人教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