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的新要求。志愿服务体系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对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展示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县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现状
(一)概况
1、志愿服务组织不断扩大。全县注册登记志愿者约6.5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18.5%左右;注册登记的志愿服务队伍339支,其中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142个,依托村(社区)成立志愿服务组织171个,依托社会力量的志愿服务组织26个,涌现了慈善义工、志愿者协会、有为图书馆等一批优秀社会组织。
2、志愿服务管理逐步完善。成立了全县志愿者工作协调机制,由县文明办牵头,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组成,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调度、指导、协调。积极推报宣传先进典型,2020年获得省市志愿服务荣誉6项。强化激励措施,出台《三门县道德红榜人物礼遇和帮扶制度》,对涵盖志愿者在内的各类红榜人物进行组织化、规范化的宣传、表彰、礼遇和帮扶。出台《三门县志愿者积分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为优秀志愿者提供就学、生活等便利。
3、志愿服务活动富有特色。一是项目化。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设计志愿服务项目。近年来,先后开展了“机关三服务 党员当先锋”、浦西阳光假日小屋、阅读暖城、春运暖冬等志愿服务项目。二是专业化。引导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和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立足本职岗位成立环保、医疗、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公益谷、亲民社工等一批技术专业、管理规范的志愿服务组织逐步发展壮大,积极向社会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广受社会好评。三是社区化。大力开展创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活动,县中心城区13个社区均挂牌成立了志愿者工作站,覆盖率达100%。2018年来,县级5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干城区街道,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把志愿服务做到社区、做到基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清,思维理念亟待转变。部分干部参与志愿活动积极性不够,存在“应付”思想,工作浮于表面,没有将其上升到创新社会治理的高度加以认识和把握。部分群众认为志愿者是政府使用的廉价劳动力,搞志愿服务是政府、企业或个人在“作秀”等等。志愿服务还远未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志愿服务理念还远未深入人心。
2、统筹不够,组织架构比较松散。目前,具有志愿服务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分别有县文明办、团县委、县民政局等,仅志愿者登记注册平台这一项,就分别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志愿汇等等多个平台,数据和系统普遍不能共享、兼容,折射出“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现象。各部门虽有对志愿服务组织进行统筹管理的认识,但限于层级、架构和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制约元素,至今未能有效整合。
3、品牌不响,志愿活动不够频繁。虽然我县近年来有不少志愿服务团队、品牌和个人获得省市志愿服务荣誉,但总的来说,品牌不响、特色不强,在市级及以上平台影响力不够。同时,我县注册志愿者中真正经常性开展活动的志愿者并不多,存在“只注册不服务”,据统计,2020年全县经常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仅3200余人。
4、保障不足,志愿服务缺乏激励。对志愿者在入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待细化完善,个别优惠政策“含金量”不高、宣传面不广,导致很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对所从事的工作,既缺乏社会认同也缺乏自我认同。志愿服务缺乏制度规范,《三门省志愿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志愿者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比较欠缺,例如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很多志愿者投身抗疫,但是事先没有组织和个人为其购买保险,人身安全等各项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
5、培训不多,活动开展有待规范。对志愿服务的教育、培训和宣传比较欠缺,导致专业化、技能型的志愿服务团队、志愿者骨干以及经验丰富的志愿服务管理人才比较少,缺乏专业人士引导带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日常监管手段不多,缺乏统一监管平台和综合评价体系,导致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志愿服务项目比较单一,内容和形式“千篇一律”或“换汤不换药”。
二、主要对策建议
(一)强化顶层引导,适时推进志愿之城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之初,主要靠强有力的政府引导,但工作的纵深推进和成果的长效巩固,最终要靠志愿服务组织作保障和支撑。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强志愿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在条件成熟时打造“志愿之城”,力争在2021年底,全县75%以上的注册登记志愿者纳入统一“志愿汇”平台管理,志愿者平均每人每年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党团员参与志愿服务的比率超过60%,县、乡镇(街道)、村(社区)100%建立志愿者组织,100%的志愿服务站按标准运行,高(职)院校和中小学校每学年分别开展不少于8学时、2学时的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二)细化管理模式,完善志愿服务组织体系
一是理顺“保障链”,解决政策支撑问题。结合三门实际,制定出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办法,研究提出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各项政策措施,明确组织领导、经费筹措、场地供应、行业监管等方面具体规定,切实强化志愿服务的政策保障。二是配强“志工委”,解决统筹协调问题。强化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对“县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力度,明确相关县直单位作为“志工委”成员单位,适当增加人员和经费,负责全县志愿服务的组织、领导、监督、协调、服务工作。三是蓄好“资金池”,解决资金匮乏问题。成立三门县志愿服务基金会,以社会募资为主,县财政提供启动资金并逐年适当支持,建立多元化募集资金机制,逐步扩大基金规模,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长效资金保障。
(三)夯实服务基础,扩大志愿服务网络覆盖
一是全域式延伸服务阵地。在现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基础上,整合工作阵地、延伸工作触角,推动全域基层文明实践站点建设,在全县形成矩阵化的阵地分布,实现群众在哪里,志愿服务就延伸到哪里的目标。二是协作式提升服务格局。构建“党员+社工+志愿者”协作模式,通过党政机关、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常态化协作,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组织策划、项目运作、资源链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发挥志愿者热情高、来源广、肯奉献的人力资源优势,形成党团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协调配合、共同服务的格局,促进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三是引领式凝聚服务合力。明确指导单位负责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支持具备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设立党团组织,围绕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开展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确保志愿服务组织正确政治方向。
(四)优化保障制度,优化志愿组织成长环境
一是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出台《三门县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界定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范畴,明确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规定志愿服务如何登记注册,明确志愿者培训类型、内容以及志愿者培训组织管理,说明志愿服务记录计时方式、监督管理,规定志愿服务工作的保障与激励。二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保险制度,为志愿者提供基本保障,推动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公共责任保险“全覆盖”。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和落实志愿服务星级认定机制,设立“五星志愿者奖”。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型激励机制,平时储存志愿服务时间,需要时随时支取。切实落实优秀志愿者在入学、就业、就医等方面的激励性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优惠力度,推动形成人人尊重志愿者、人人争做志愿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搭建培育平台,提高志愿服务专业质量
一是搭建专业化培训平台。以县技师学院、县委党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作为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活动,着力保障培训资金、优化培训机制、提高培训实效,切实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二是搭建一体化信息平台。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搭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一张网”管理,“一个证”服务,强化对注册登记的动态监控,简化注册登记门槛,推行志愿者团体社区登记备案制,着力杜绝“只注册不服务”现象,切实创新服务方式、保障供需对接、提高服务效能。三是搭建普及化教育平台。大力培育志愿文化,推动志愿文化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党校、进社区、进中小学课程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志愿文化培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计划,积极策划组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让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人心。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
共青团三门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