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政协第九届三门县委员会领导班子
日期:2017-02-22   


一、办公室

    1、负责政协三门县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有关事项的筹备和服务工作,并贯彻实施相关决议、决定。

    2、负责涉及县政协全局工作的文件起草、审核工作. 

    3、负责安排涉及县政协重要工作的视察、调查、座谈、研讨等活动。

    4、负责常委会、各专委会以及对外的联系协调工作。

    5、负责县政协机关电文、人事、财务、后勤、档案、信访、保密、群团等工作。

    6、负责县政协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7、完成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协三门县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2个内设科室。

    二、研究室

    1、负责起草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有关政协工作会议、活动的文稿。

    2、加强理论研究,跟踪、参与县政协各类课题的调研活动,综合调研成果,为县政协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汇总、编写上报、信息反馈工作,承办编印《三门政协信息》和《意见建议》。

    4、负责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学习培训、业务指导和总结考核工作。

    5、负责县政协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要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编印《三门政协》,做好县政协网站的更新。

    6、完成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研究室下设综合调研科、信息宣传科2个内设科室。

    三、提案委员会

    1、负责制定县政协各次全体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做好提案的收集、分类、登记、审查、交办、催办、督办、立卷和归档工作。

    3、围绕有关重大问题组织、联系委员及各界人士开展座谈讨论、专题调查和考察等活动,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落实提案。

    4、向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出提案工作和提案审查情况等报告。

    5、负责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组织开展提案工作先进评选。

    6、接受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各地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

    7、承办其他与提案有关的事项。

   四、经济科技委员会

   1、根据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通过的有关事项,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本专委会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考察视察材料、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

   3、就三门县经济、科技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座谈、调研、考察、视察等活动,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4、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搞好对口协商。

   5、完成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科技委员会下设经济科技发展科作为内设科室。

   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文史委员会

    1、根据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通过的有关事项,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本专委会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考察视察材料、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

    3、联系委员和各界人士,就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4、发挥委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各类辅导、讲座、培训活动,组织委员开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下乡活动。

    5、开展三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重要文史资料的征集、撰写、编辑和出版工作。

    6、做好文史资料的横向交流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有关人士的联系,搞好海外史料的征集交流工作。

    7、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搞好对口协商。

    8、完成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

    1、根据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协商通过的有关事项,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本专委会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工作总结、考察视察材料、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

    3、就法制建设、侨情侨务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4、对县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县人大、县政府委托本委讨论的规章制度和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

    5、组织委员对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执法监督。

    6、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和民主法制建设宣传工作。

    7、加强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华人的联络接待工作,及时了解他们的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促进经济、文化等多种形式的交往。

    8、加强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搞好对口协商。

    9、完成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委员工作委员会

    1、围绕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委员履职管理、组织委员学习培训、搞好委员联络服务、配合其他专委会开展有关活动。  

    2、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学习实施方案,并向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工作情况。

    3、负责起草本专委会职责范围的调研报告、考察视察材料、会议文件和有关文稿。

    4、负责委员走访约谈活动,加强与委员的联系,听取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委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5、注重发挥委员专业特长,开通“委员信箱”,设立“委员工作室”,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6、建立和完善委员履职规章制度,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实行制度化考勤、考绩。

    7、参与县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界中调整等具体工作。

    8、完成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员工作委员会下设委员联络科作为内设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