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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政协七届十七次常委会
日期:2010-01-04   浏览量:3257
    昨天下午,县政协七届十七次常委会在县检察院六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黄祥云,县政协副主席王大林、叶未友、邢义钵、杨树军、陈翔、刘小中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新民、县政府副县长陈彩明应邀出席。

    会议首先听取县委办、县府办关于七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听取县人民法院近3年工作通报,并通报了《关于对县供电局民主评议的报告》。

    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以来,各承办单位认真对待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咨询和调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及时采纳和完善意见、建议,并认真予以答复。其中党委系统主办的提案共21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6件,占76%;列入计划的有4件,占19%;时机还不成熟留待以后解决的1件。提案人满意率达到100%。县政府系统承办的提案共有152件,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85件,占56%,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44件,占29%,因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的20件,占13%,无法解决或留作参考的3件,占2%。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或基本满意率达100%。

    2007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关注涉案民生为重点,忠实履行职责,为我县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期间,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696件,办结6758件;受理执行案件3746件,执结3497件,人均年结案数达到92件。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法院狠抓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从严治警、治院成效显著。

    黄祥云对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表示满意。他要求完善提案“归口办理”机制,努力提高提案交办的准确性;突出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提高办理实效;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密切同政协委员的联系;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确保办理工作质量。

    黄祥云对县人民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他要求法院要在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下功夫,在维护我县社会平安稳定、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再立新功。

    最后,黄祥云就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强调意见。